商標異議是《商標法》及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,其目的在于監督商標局公正、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,使相關當事人有機會主張自己的權利。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,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。
商標異議
簡要說明:
商標異議是《商標法》及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,其目的在于監督商標局公正、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,使相關當事人有機會主張自己的權利。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,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。
辦理途徑:
(一)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。
(二)異議人自己辦理。異議人自己辦理商標異議申請也有兩條途徑:
1.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。
2.通過郵寄書件辦理。
辦理步驟:
1、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:
1.簽署商標代理委托書,并附異議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(如營業執照、身份證等);
2.準備異議書件:包括填寫異議申請書、擬寫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;
3.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
2、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:
1.準備異議申請書件:包括異議申請書、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,并附相關證據;
2.主體資格證明;
3.在商標注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;
4.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;
5.在交費窗口繳納異議規費。
3、通過郵寄書件辦理:
1.準備異議申請書件:包括異議申請書(可從網上下載)、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,并附相關證據。
2.主體資格證明;
3.通過郵局以掛號或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商標局(郵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8號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。郵編:100820)。
4. 通過銀行信匯、電匯方式付款。
商標異議時間:
1)提交商標異議申請:1-7個工作日(含材料采集、編制及報送文件)
2)領取商標異議申請受理通知書:約1個月
3)商標異議裁定:12-36個月